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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3)

2024-09-03 11: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字号:

  二是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贷款责任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不超过40%,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代偿率上限从4%提高至5%,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有效抵质押物较少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三)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助推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和重点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央制造业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工业母机、仪器仪表等行业解决“卡脖子”问题;聚焦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支持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薄弱环节,集中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 

  二是实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今年,中央财政支持将苏州、广州、宁波、哈尔滨、大连、沈阳等20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引导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 

  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将中山、无锡等36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1—1.5亿元定额奖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 

  四是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扩大支持数量及年限限制,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申报流程,更好帮助创新产品开拓市场。 

  四、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助力国内需求恢复回暖 

  坚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消费平稳增长。 

  一是加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研究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工作,支持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对于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对贷款本金每年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2年,帮助经营主体降低融资成本。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10亿元,引导各地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改造升级商贸基础设施,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促进农村消费与农民收入双提升。 

  三是启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中央财政统筹整合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有关地方发挥商贸流通节点城市、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区域网络布局,补齐城乡设施短板,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今年已确定20个城市纳入首批支持范围,并安排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试点城市启动相关工作。 

  四是支持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县最高奖励4500万元的标准,首批支持70个县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提升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激发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 

  (二)强化政府投资牵引,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一是切实用好政府债券。加强对2023年四季度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资金调度,促进相关项目高效组织实施。今年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支持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半年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9万亿元、支持项目1.6万个,其中用作项目资本金1648亿元;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推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 

  二是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作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等。截至6月底,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3347亿元,占全年预算的47.8%。 

  (三)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动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 

  一是深入实施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第三批12个省份启动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并继续支持第一批8个省份及第二批10个省份实施示范工作,引导地方以重点外向型产业链为主线,支持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医药等重点外向型产业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二是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重点向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倾斜,支持出口潜力大、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已决策投资子基金47个、直投项目25个,决策投资金额93亿元;基金连同子基金已投资538家企业,投资金额达424亿元。 

  三是强化关税政策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月1日起,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低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提高乙烯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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