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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

2024-09-03 11: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字号:

  (三)落实落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是做好预算源头管理。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从源头上做好预算编制,从严控制预算安排,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2024年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扣除重点保障支出后仅增长0.3%。 

  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推动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大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限额等管理措施。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安排。坚持按季度评估中央部门过紧日子情况,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完善评估规则,推动部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保持财会监督高压态势,防范和查处违规记账、擅自截留、非法挪用等问题,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组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财政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组合使用赤字、专项债、财政补助、贴息、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推动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一)稳妥安排财政赤字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必要支出强度。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发行10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不计入赤字,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赤字率按3%安排,全国财政赤字规模4060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 

  (二)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项目建设。 

  一是组织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期限品种结构,按照适度均衡、定期滚动发行等市场化原则,合理安排并及时公布发行计划,组织国债承销团积极参与超长期特别国债承销。发布《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问答》,并组织专家权威解读,便利投资者购债。上半年累计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2500亿元,有力保障“两重”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做好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转来的项目清单,分领域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和有关中央单位及时分解下达预算,按照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或拖欠账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一是落实好已经出台实施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制发《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帮助经营主体用足用好政策。 

  二是强化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支持。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三是出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是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增设“专利权补偿期年费”和“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两个子项目,并实施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和著录事项变更费等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创新。 

  三、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推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中央本级科技支出预算安排3708.28亿元,较上年增长10%。其中,基础研究支出979.8亿元,较上年增长13.1%。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支持中国科学院开展稳定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优秀青年团队试点等。 

  二是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稳步实施。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布局实施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参与修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强化。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配合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适当加大中央级科研单位稳定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引导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得到有力保障。推动健全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布局。2024年下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59.92亿元,支持和引导各地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五是科学普及和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保障科普经费投入,推动增强科技馆科普辐射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支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二)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批支持1000多家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基金的规模达到357亿元,累计投资42个子基金,帮助已投项目新增股权融资超过4800亿元,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1200多家,金额占比70%以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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