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经济网

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4)

2022-03-08 17:08    来源:科技部网站      字号:

  十二、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后,还有哪些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

  科技重大专项方面,《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 激发创新活力 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国科发重〔2018〕315号)明确要求,对于重点核心任务攻关课题定期开展检查,一般性课题实施周期内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抽查,实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课题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课题重复、多头检查。

  重点研发计划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明确要求,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同时,注重年度报告等已有信息的分析运用,尽量让科研人员少填报信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财务管理的通知》(国科办资〔2021〕137号),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取消评前审查。

  十三、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减表”后还需要填报哪些表格?

  科技重大专项方面,按照《科技部重大专项司关于进一步精简重大专项表格材料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共享等工作的通知》(国科重函〔2019〕3号)规定,重大专项提交材料由24份精简为18份,25张基本信息类表格整合为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报立项阶段、过程管理阶段、综合绩效评价阶段基本信息表3张表格,实际填报内容减少约50%左右。新立项课题按照整合后的“一套表格”,分别在申报、过程管理和验收等三个阶段“一次性”填报基本信息,避免重复填报。目前,简化后的表格填报要求已经固化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重大专项相关管理模块中,支撑保障管理需求,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研发计划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规定,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课题)目标及考核指标表、参加人员基本信息表、经费及人员投入情况、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项目牵头单位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表等6张表格;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课题基本信息表、课题预算表、课题资金表、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等5张表格,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十四、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使用横向经费有哪些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十五、如何执行国内差旅费包干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规定:国内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已经实行包干制,要落实好现有政策;对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的,要规范出差审批和费用发放程序,加强审核,在出差人员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以内发放包干费用,由出差人员统筹使用。

  十六、如何判断科研仪器设备耗材等属于独家代理、生产?更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有哪些?采购科研软件、材料的流程有哪些?

  为判断采购标的是否为独家代理、生产,采购人可以调查拟采购标的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等情况,向供应商、相关专家或者行业组织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6种采购方式,财政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新的采购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项目特点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如大型装备等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如首购订购等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属于依法应报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

  采购科研软件(如软件包、数据处理工具)、材料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完整的采购程序包括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开展内部审查,执行采购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合同规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并支付资金,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等步骤,具体采购活动还应当执行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采购科研软件、材料有关规定。

  十七、如何判断科研急需的科研设备和耗材?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是否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科研进度安排,结合相关产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是否紧缺等因素,自行确定是否为科研急需。对于因工作计划安排不当未及时开展采购活动、突击花钱采购等情况,不得认定为“科研急需”。

  对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仍需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但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高校、科研院所在依法获得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变更采购方式。目前,财政部已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政策,简化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对于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并符合要求的项目,财政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对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无需报财政部审核。

  十八、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销时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和教育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8〕96号)规定: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中的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不具备公务卡办卡资格的参与人员,因执行项目任务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后,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但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报销时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说明材料,应按照科研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相关文章
  • 热图
  • 精彩瞬间
  • 精彩新闻
  • 随便看看
热门资讯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jvbao#sw2008.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