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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将开展:遏制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秩序

2019-11-26 21:2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字号:

  原标题: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开展 遏制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秩序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但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存在较大风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指出,将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据介绍,此次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先在河北省启动开展,各项业务平稳推进后,适时在浙江省、深圳市开展。

  腐败犯罪往往借助洗钱转移和伪装赃款,实现形式上合法化。对此,《通知》将“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作为探索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之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托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框架,就邢台市房地产行业建立与财政、住建等部门协作机制,要求企业规范现金日记账信息要素,报送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额现金交易情况。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通知》还明确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在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方面,《通知》要求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预约、登记、风险防范要求与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自身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大额现金业务信息的整合、归集,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及准确性。

  “我们制定了《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作为本次试点内容依据。通过补齐大额现金流通使用管理领域监管短板,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侯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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