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冯波介绍,事实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
在仍计算公摊面积的背景下,为了保护购房者权益,合理提高得房率,3月以来,珠海和长沙两地先后明确和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关赠送面积的规则。伊犁网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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