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数据的“资产属性”: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其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公共数据资源,应当作为公共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
对于列入国家《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时需要举行价格听证,高铁动车组列车客票定价不在该听证目录范围内,不需要举行价格听证。《同事的妻子》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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