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20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一个背景是,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没带罩子的邻居》大陆
你好东方经济网,欢迎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