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
曾刚表示,这意味着监管力度会更进一步提升,更有效地形成对金融活动的规范以及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震慑,从而为整个金融行业的长治久安创造更好的条件。水蜜桃官方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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