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20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发病大增,即将进入流行期。”截至10月29日,吉林长春、河北邯郸、福建厦门等多地疾控发布流感流行提示。今冬明春,我国呼吸道传染病存在交互或共同流行的风险。《丰满漂亮的岳坶10》电影
你好东方经济网,欢迎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