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决定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了金融工作要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香港和宝典
你好东方经济网,欢迎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