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商转公”业务。
芜湖也在新政中提出对“商转公”贷款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含)并持续3个月,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可采取相应调控措施,暂停或控制“商转公”贷款业务规模。(完)六台合宝典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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