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的队伍正在持续扩大中,2023年以来,重庆、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徐州、江苏盐城、江西赣州、安徽蚌埠等多地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恢复“商转公”业务、明确“商转公”办理条件、降低相关门槛等方面。搜二四六好彩天天资料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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