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冯波介绍,事实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
从现阶段来看,多名受访业界人士认为,全面取消公摊的条件尚未成熟。当前多数新房项目仍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基于此,应增加公摊面积的透明度,避免公摊面积过大;与此同时,可以有更多城市试点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中国澳门会员资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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