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决定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第二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思考和谋划2023年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澳门资料免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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