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20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会议指出,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全网最快最精准澳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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