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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乡村变美了,为何农民工兄弟心情不美丽?

2023-02-23 11:51    来源:今日快报      字号: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2020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工程四标段(十字路街道野槐沟和小坊村)项目的农民工代表吴鹏飞、于善强向媒体爆料称:2021年10月17日,该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但是包括他俩人在内的30多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0多万元未支付,他们曾多次到建设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讨要,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负责人以财政未拨款为由拒绝支付,他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农民工代表吴鹏飞、于善强表示:他们愿意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原链接:http://cn.baijieit.com/2023/231603.html

  

  农民工代表吴鹏飞、于善强提供的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显示: 受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天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莒南县2020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工程四标段(野槐沟村和小坊村)项目(项目编号 SDTJCG-202010143)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793276.58元(大写:叁佰柒拾玖万叁仟贰佰染拾陆元伍角捌分)。时间为2020年11月。

  2020年11月15日,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的12.4.1条款约定:工程进度款按照已经完成工程量的50%计量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款90%,剩余10%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吴鹏飞、于善强等30多位农民工兄弟均认为:这是政府的重点项目,又是专款专用,工资肯定有保障,所以这些农民工都踊跃报名,积极入场施工,并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该项目的施工。

  2021年10月17日,委托单位莒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设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在2020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工程四标段(野槐沟和小坊村)项目结算审核定案表上签字盖章。证明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

  

  至此,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应拨付至结算款90%。但事实上,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分文未拨,理由是财政上未拨款。

  据吴鹏飞、于善强等30多位农民工讲,在他们跟随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场前,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向农民工兄弟承诺,只要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将工程款拨付过来,无论多少,都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但是因为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分文未拨付,他们也没有办法。

  万般无奈之下,吴鹏飞、于善强等30多位农民工只好逐级到有关部门反映。在这种情况下,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于2022年中秋节前拨付给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万元,山东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优先将这15万元全部支付给经济困难的农民工。但是,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仍然欠工程款100多万元,农民工资90多万元。

  当农民工再去讨要工资时,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仍然以财政未拨款为由未再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资。

  吴鹏飞、于善强等农民工经咨询律师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他们找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讨要农民工工资有法律依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十字路街道办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农民工资和工程款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伤害。人民政府为人民,这是责任职能决定的。政府本来是应该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对,如今却带头成了拖欠农民工资和工程款的老赖,实属不应该。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血汗钱,由于拿不到工资,导致孩子交不起学费,老人无钱看病,生活处境悲惨。

  吴鹏飞、于善强等农民工希望他们讨薪无果的问题能够引起莒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妥善处理,尽快解决,并对肆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害和侵吞农民工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制裁,严惩不贷,为农民工安心务工和维权创造良好的环境。他们愿意对上述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希望媒体能够持续追踪报道。

  

  来源链接:http://cn.baijieit.com/2023/231603.html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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