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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千亿资金竟然来自四川民企?背后究竟是何隐情!(2)

2019-05-30 15:28    来源:百姓生活      字号:

  在有关圣达集团的银行贷款、股权质押、司法诉讼、股权拍卖、人行企业信用报告、工商注册等资料中,多次出现多个不同工商注册号5100001815915、510000000006962、510109000063555、915100007523091239、511100000020558的圣达集团。工商部门在明知注册号过期的情况下,仍然为不法分子违规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且选择性的将债务信息整合到三证合一后注册号为915100007523091239的空壳圣达集团,让股东来承担所有的债务;将拥有数百亿水电资产的的实体公司,秘密剥离圣达集团装入中水股份上市,上市后的股票经变现后又回到另外几家与圣达集团同名不同注册号的二级空壳公司。

  二、企业信息疑点重重,中水利益集团名为央企实为皮包公司

  而在以上操作中手眼通天的中水利益集团,在工商注册等方面信息混乱,疑点重重,说其是一家虚构央企主体的皮包公司并非信口开河。

  

  根据企业信息系统查询显示:中国水电集团的企业名称,由原来集团公司变更为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变更记录。区划代码,由原代码100000变更为现代码110000,没有法律依据。企业类型,由原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法人独资公司,没有改制公告。注册资本,由实缴48.5亿元变更为认缴1000万元, 没有减资公告。营业期限,由2003年7月14日变为2018年4月20日,没有法律依据。管辖机关,由国家工商总局变更为北京市工商局,没有迁移记录。企业地址,由宣武区白广路变更为海淀区车公庄,没有变更记录。法定代表,由郭建堂变更范集湘再变更为宋东升,没有变更记录。成立日期, 由2003年07月14日变为1989年1月3日,没有法律依据。核准日期,由2012年7月12日变为2018年4月20日,没有变更内容。股东名称,由国务院国资委变为中国电建设集团,没有变更记录。

  中国水电集团的企业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法律禁止变更的项目也发生了变更,且项目信息登记信息相互矛盾,却在工商公示信息当中却都没有变更任何痕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这表明中国水电集团的营业执照是虚假的。

  

  同样,查询信息显示作为知名大型央企的中国水电集团的高管只有两名。

  

  而最为令人不可思议的一点是,通过国家企业公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水集团的社保信息中显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为0人。

  这就表明,中水集团中没有一名正式员工,这家公司就是一家仅仅存在于纸上的没有人员的“空壳”公司。既然公司没有一个人员,又是怎么开展业务,完成公司运维的呢?

  进一步查询还发现,中水集团只有北京维康机电设备工程公司、北京中泰经贸发展中心、北京流芳宾馆、北京华夏水电新技术开发公司这4个分支机构,与其历史上宣传的央企集团公司实力完全不符。并且这4个分支机构中只有北京流芳宾馆一家处于开业状态,其余3家处于注销或根本查询不到,说明中水集团其下属分支机构也存在虚假。

  三、为达侵吞隐匿资产目的,官商勾结强逼富邦钒钛破产

  原来,早在2009年攀枝花市政府找到圣达股东,希望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挽救濒临倒闭的富邦钒钛,就是设计好的阴谋。沙湾和安谷两个电站是由位于攀枝花的圣达能源所投资的项目,只是被王光友隐瞒了这个真相,继而在成都虚构了一家圣达集团,引开圣达股东对攀枝花圣达能源的关注。为侵吞该部分资金,范集湘、王光友与张剡合谋,通过工商秘密将圣达能源和位于攀枝花市的富邦钒钛合并。

  2012年6月,中国电建集团总会计师刘明江率队到攀枝花与时任攀枝花市长张剡密谋洽谈。由中水集团原高管范集湘与时任攀枝花市长张剡、圣达集团原高管王光友合谋,一步步富邦公司逼向绝境,最后强推富邦公司破产埋掉转移资金。

  2013年,攀枝花政府突然一反常态公然违背招商引资协议及承诺,包括三通、配置矿山、贷款担保、土地指标等,导致富邦公司工程建设及资金陷入困境。

  2014年12月先由副区长温洮和李传荣里应外合,暗中组织包工头闹事,并协助闹事者冻结银行账户,通过建设局提供伪证,发起一百多起虚假诉讼,迫使富邦停产。

  2015年,富邦公司陷入困境后,张剡再以“假帮扶、真侵占”的方式,出面劝富邦法定代表人,由政府通过现场帮扶的名义,派工作组进驻,通过虚假帮扶控制意图,协助王光友将100多亿资金转移侵吞。为填埋资金缺口,在停产的情况下,采用虚增存货、虚假借贷、虚假付息等,对富邦公司的账务进行处理,掩盖事实真相。

  2016年,攀商行在政府的支持下,以虚假的债权对富邦公司提起财产保全,查封富邦公司、圣达集团所有资产,及其关联企业所有股权全部冻结股东个人在攀枝花市、乐山市、成都市所有财产,协助王光友通过秘密转移。2017年1月,政府操控攀中院在没有查清借贷事实的情况下,强行对富邦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在破产程序中秘密将隐藏在富邦公司账户上的2.2692284242亿元的好处费,被擅自划转至攀商行账户,涉嫌构成妨害清算罪和盗窃罪,经多次报案无人敢管。

  

  政府强推曾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破产,致使富邦钒钛的破产财产大量流失,本应挽救危困企业的重整程序异化为趁火打劫恶意刮分破产财产的“掠夺式重整”。政府为什么要针对一家民营企业?被偷偷划走的2亿多元资金又去了哪里?究竟又是谁有如此巨大的能量,能够影响政府、攀商行、攀中院等机构的决定?以上真相若不查清,在法治社会的当下,恐怕于法于理都难以让人信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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