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冯波介绍,事实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持相近态度。她告诉记者,从计量口径上取消公摊,会导致整套房的住房面积减少,而房屋总价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总价不会改变,以住房面积计量的单价会上涨。老王论坛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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