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管理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考虑到城市运行保障和民生服务需要,《管理通告》还规定,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需全部更换为合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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