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决定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香港最快的现场直播
你好东方经济网,欢迎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