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并非新鲜事。但在几年前,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全国各地都相继调整了公积金提取政策,便包括收紧异地购房贷款、“商转公”等操作。精准2024澳门免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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