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尚金勇犯故意杀人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除被告人供诉外,无其他证据证实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被告激愤杀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判处尚金勇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8.3万元。
记者欲进一步了解尚金勇的情况,但缙云县公安局没有正面回答红星新闻的提问。一位姓刘的警官表示:“我们只是负责接收相关线索,具体案情不便透露。”马会图片资料
你好东方经济网,欢迎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